長江商報消息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閆正斌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閆正斌昨日談及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討情形時指出,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學習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
  閆正斌稱,下一步,公安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打擊出賣、拐賣兒童違法犯罪力度,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打擊買方市場,採取多種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針對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討的情況,《意見》中已明確規定,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學習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中新社)  (原標題:父母利用未成年子女乞討可撤監護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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